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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關注()【雜志簡介】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是由上海市教委主管、華東政法大學主辦,以法學為主、其他學科為輔的綜合性刊物,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逢單月20日出版。
本刊的主要服務對象為:法學教師、法學院系學生、科研工作者、司法工作者、人文社科類學者等。
本刊自創刊以來,受到了廣大作者和讀者的歡迎和好評,刊物的學術品位和學術質量得到提升,學術影響力不斷擴大,多次被全國各大社科類文獻資料中心收錄、轉摘,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的比較排位中居前列。2002年,被評為第二屆"全國優秀社科學報"。2003、2005年被評為第一、二屆"上海市最佳學報"。2004、2006年被評為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簡稱CSSCI來源期刊)。數年來,本刊在作者與讀者的呵護下、在編輯部全體成員的心血與汗水的澆灌下,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本刊將繼續秉承"弘揚學術、服務讀者"的主旨,以出色的業績回報社會,回報讀者,為中國學術傾注一分熱情,竭盡一片忠誠。
【影響因子】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 ASPT來源刊
中國期刊網來源刊
2004年度核心期刊
【欄目設置】
本刊的主要欄目有:法學論壇、域外法苑、司法時評、熱點筆談、學思論說、社科探索、學術綜述等。
雜志優秀目錄參考:
導言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監局競爭政策處
政府管制的競爭評估 王健
論經營者集中審查制度在國有企業并購中的適用 孫晉
競爭政策視野下行政性壟斷行為規制路徑新探 徐士英
行政性壟斷的反壟斷法規制架構重構 張占江
我國限制轉售價格制度的體系化解釋及其完善 洪瑩瑩
法律的“內在道德”的兩個維度--再訪富勒自然法思想中的一個核心概念 王志勇
法官分類的行政化與司法化--從助理審判員的“審判權”說起 王慶廷
金錢債務遲延違約金的規范互動--以實踐分析為基礎的解釋論 姚明斌
廢止勞教制度對犯罪行為制裁體系的影響及其應對 王濤
民事一審撤訴的類型化研究 李瀟瀟
政法傳統、制度邏輯與公訴方式之變革 張青
唐代賜死制度之演進與適用 陳璽
走過歷史:“公民”與“自然人”的博弈與啟示 王春梅
論敦煌懸泉漢簡中的“廄令”--兼談漢代“詔”、“令”、“律”的轉化 于洪濤
不動產貸款詐騙犯罪刑民交叉問題探討 劉艷紅,施建輝
法律適用征稿范文:論人民群眾參與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
摘要:當前,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了“四個全面”的治國理政方略,全面深化改革作為其中的一環,必將發揮重要的作用。筆者用群眾觀點揭示了人民群眾參與全面深化改革應當發揮主體作用。
關鍵詞: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主體作用,全面深化改革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吹響了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這體現了我們黨堅持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堅持以人民為主體的執政理念。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確立人民群眾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主體地位,是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和黨的群眾路線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眾實現自身價值的重要途徑。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最新期刊目錄
算法服務提供者版權過濾義務的理論證成與規范構造
摘要:在算法技術沖擊下,網絡服務提供者著作權間接侵權認定規則在司法適用中的難題凸顯,算法服務提供者版權過濾義務成為傳統“避風港”規則的重要補充;谒惴ǚ⻊涨謾囡L險的類型化解析、算法過濾技術的實踐考察、注意義務的邊界厘定,賦予算法服務提供者版權過濾義務具有必要性、可行性與合理性。在規范構造上,歐盟《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中“過濾器”條款的沖突調和范式,以及各成員國實施進程中的本土化改造與制度創新具有借...
網絡游戲直播的著作權配置研究
摘要:網絡游戲直播著作權爭議是世界性問題,本質上屬于網絡游戲直播市場的準入規則之爭。網絡游戲直播市場屬于“觀賞性游戲娛樂市場”,而傳統游戲作品市場屬于“參與性游戲娛樂市場”,前者是區別于后者的全新游戲娛樂市場。游戲作品在直播市場中僅發揮“經營工具”的作用,在直播市場中流通的是直播者提供的直播觀賞服務而非網絡游戲商品,游戲作品不是網絡游戲直播市場的核心價值來源。因此,由游戲作品的著作權來控制網絡游戲直播市...
仲裁裁決對案外人權益的損害及其救濟原理
摘要:盡管仲裁裁決效力相對性原則可以保障案外人權益不受既判力、形成力、執行力、預決效力的直接拘束,但仲裁裁決本身或基于仲裁裁決實施的行為引發的實體法律關系狀態變動仍可以直接或間接損害案外人權益或者擴大案外人遭受的損失。除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人和詐害防止請求權人可以請求仲裁庭駁回仲裁申請外,案外人均不得以當事人或者第三人身份強行參與仲裁程序。仲裁協議當事人遺漏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人或者爭議事項涉及實體性社會公共利...
股東出資規則對“責任型”第三人執行追加的邊界重塑
摘要:“責任型”第三人股東執行追加是執行債務人主觀范圍擴張存在爭議較大的領域。新《公司法》關于股東出資義務加速到期、未屆出資期限及瑕疵出資股東轉讓股權規范的調整對“責任型”第三人股東執行追加帶來影響。執行力向“責任型”第三人股東擴張需限定其邊界。在迅速、經濟、充分執行的目的正當性下,需以實體法的補充賠償責任、實體權益一致且具有“易判斷性”來實現實體正當性。以“易判斷性”作為統一目的正當性與實體正當性的最...
網絡暴力刑事治理的歸責邏輯重構與規范迭代
摘要:網絡暴力面臨因果關系判斷不清、歸責對象難以明確,以及現有罪名處罰局限的刑事治理困境。累積犯是針對侵犯集體法益行為所誕生的理論,不應將其作為網絡暴力事件結果的歸責依據。適用緩和的結果歸屬將被害人自殺、自殘的行為歸屬于實施網絡暴力的行為人不具有合理性,行為人僅應對被害人精神失常的結果負責。應當構建責任光譜模型,根據行為主體在網絡暴力生態中的功能定位,實現精準化、差異化的責任配置?梢詫⒕W絡暴力的參與者...
人工智能訓練侵犯作品復制權嗎?
摘要:關于使用數據訓練人工智能(AI)是否侵犯著作權問題,存在否定著作權法可適用性的“釜底抽薪”進路和承認可能侵犯著作權但主張以合理使用為代表的權利限制的“先進后出”進路。前者有利于新技術、新業態發展。復制權系訓練用數據著作權保護問題的核心。就AI訓練本身而言:(1)其技術本質決定了訓練過程不是對作品的復制;(2)AI的倫理地位決定了其學習過程類似自然人,因而不可能是復制;(3)學習過程中的臨時復制不在...
保護抑或利用:論“知情—同意”的公共利益豁免
摘要:為實現“個人信息權益”和“公共利益”的恰當平衡,現代法治國家或地區均將基于主體控制和確定性的保護框架置于信息處理規范的核心,同時將“公共利益”豁免作為“知情—同意”規則的克制性例外。但隨著信息數據的財產屬性和社會價值日益凸顯,“公共利益”概念具有被泛化解釋的傾向,“知情—同意”規則的邊界逐漸模糊化。應對之計是通過比例原則的適用辨明“公益優位”的實體性邊界,恰當把握“公共利益”豁免例外的克制性氣質,...
論適用《民法典》對行政協議概念的塑造——以德國法為例
摘要:民法法系國家行政協議是否以及如何適用《民法典》的問題至關重要,而我國《行政協議司法解釋》第27條中的“可以參照適用”卻語焉不詳。以德國為例,1976年《聯邦行政程序法》第62條第2句明確規定《民法典》可以補充適用,由此行政協議存在行政法與民法雙重法源,直接受到公法與私法的雙重規制。于是德國行政協議從概念及其引申的范疇與識別開始就直接受到德國民法理論與實踐的深刻影響:公法合同并非僅由公法定義,還須結...
走出法學的“馬法悖論”:數字法學的反思之反思
摘要:自洽主義、改良主義和整合主義三分是當前中國法學面對數字化挑戰時所呈現的三種主要理論進路。通過對自洽主義的反思性分析可知,兼具現實適配力與未來理論張力的雙重立場才是可取的。面對數字技術的指數式迭代,自洽主義強調傳統法學理論的穩定性和體系自洽性;改良主義主張在保持法學傳統結構的基礎上進行局部修正與功能調適;而整合主義則運用技術驅動的邏輯,意圖推動法學的系統性、結構性范式更新。數字法學在理論進路和政策建...
數字法學的理論范式及獨立性
摘要:現有關于數字法學的論爭主要集中在數字法學是否獨立存在以及它與傳統法學的關系上。理性的回應是,摒棄對傳統法學“內部知識”的依賴,轉向本體論意義上的數字法學,聚焦數字法學的獨特性與獨立性。數字技術挑戰了傳統的規則治理模式,催生出一系列原生性數字問題與“私人化法律”機制,進而動搖了法律的深層結構,為數字法學奠定了立論基礎。與此相對應,法學研究范式正逐步從“規制主義”向“技術主義”轉變。數字法學理論范疇的...
數字安全價值的生成邏輯及其法治保障
摘要:數字安全是指人們在確保數字技術穩定可靠運行的同時,形成的一種具有技術信任和安全認同的主觀心理狀態。數字安全是數字社會的基礎性價值、原發性價值和整體性價值。數字安全價值的目的在于強化數字技術運用過程中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結合與統一。數字安全不僅強調數字靜態安全,還強調數字動態安全。安全價值本身就體現了人們對于絕對安全的主觀追求和相對安全客觀接受的統一。要想使人們對數字技術形成安全信任,就必須讓數字技...
從援引舊法而修改的令文談秦無法典
摘要:岳麓秦簡若干秦令的起首援引舊律令條文,繼而加以修改或補充。頒行這類令文是秦律令修改的主要方式之一。按援引詳略程度可以將此類秦令分為具引、略引與舉名引三類。司法審判的需要推動了秦律令的不斷革新,而秦律令的篇幅巨大及開放性特征契合其社會背景。秦的立法模式不是“法典編纂”,特定的律令篇章經過持續不斷修改而呈現“百衲衣”形態,故稱秦律令為法典是不妥的
啟蒙理性主義時代的羅馬法匯編——以1794年《普魯士一般邦法》的制定史為中心
摘要:作為歐洲啟蒙理性主義時代的代表性法典,1794年《普魯士一般邦法》是通過理性主義方法對繼受以來的羅馬法素材進行匯編的首次嘗試。普魯士司法部根據施洛塞爾的設想,試圖通過對羅馬法原始文獻進行摘取并按體系進行編排的方式實現對法典素材的前期準備,由此推進法典制定工作的迅速完成。然而嚴格按照指示所形成的羅馬法摘要無法實現普魯士立法者預期的效果,普魯士司法部轉而根據羅馬法摘要素材和當時的羅馬法學研究成果,結合...
為數字法學辯護
摘要:<正>【專題導引】自數字法學被提出以來,引發了一定的學術爭鳴。有觀點主張,數字法學是“傳統法學的數字化”,雜志對數字法學的“偏愛”催生了“學術泡沫”。這不得不讓人聯想到1996年弗蘭克(Frank Easterbrook)所提出的“馬法之議”。他認為所謂網絡法就像是“(關于)馬的法律”,終究要回到既有的各法律部門尋求依據。時至今日,網絡法的基本體系已經確立,以《電子商務法》《網絡安全法...
BBNJ協定的臨時適用:法理闡釋與規則補強
摘要:BBNJ協定臨時適用可以緩解協定生效機制的滯后性、檢視協定內容的合理性,從而應對海洋突發緊急情況,有助于提高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的海洋治理成效。然而,《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和BBNJ協定有關條約臨時適用的規定較為簡略,BBNJ協定臨時適用的規則供給不足。就BBNJ協定的臨時適用而言,臨時適用的自主性可能削弱臨時適用效果,臨時適用終止的靈活性影響國際海洋秩序的穩定性,臨時適用的單邊性與權利義務的統一性...
規章及以下規范在行政協議訴訟中的適用
摘要:從學界主張、審判實踐與一些法律規定來看,將規章及以下規范納入行政協議訴訟的審判依據體系既具有堅實基礎,也符合實踐需要,但這需要我們解決其所面臨的難題與風險。基于行政協議所交易資源的公共性,行政協議中并不存在契約自由、意思自治,規章及以下規范不存在侵犯契約自由的問題,不因此缺乏適用于行政協議之訴的正當性。而且,因為規章及以下規范之于公共資源的法治化分配、公益維護及相對人公共資源分享權的不可或缺性,人...
基于信息重大性的上市公司股權代持協議效力判定
摘要:新《公司法》第140條第2款禁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代持上市公司股權。司法實踐則經歷了認定上市公司股權代持協議有效到無效的轉變。股權代持協議一概無效的觀點,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規范意旨,過分干涉了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增加了股權代持協議中的道德風險。應當以股權代持協議是否具有重大性,即是否會對不特定多數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產生影響作為判斷股權代持協議有效性的標準。這種相對明晰的標準符合新《公司法》第...
對公司法人財產權的尊重——新公司法的進步與再厘清
摘要:原公司法雖然確立了公司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但在公司、股東、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平衡中,未能充分尊重公司法人財產權及公司利益,存在利益保護失衡的問題。在本次公司法修訂過程中,立法者關注到了這一問題,在股東違反出資義務、違法分配利潤、違法減資以及抽逃出資等涉及公司財產權及其利益的保護方面,為制度漏洞打上了補丁,也增加規定了侵害公司利益的損害賠償責任。比較公司法修訂草案的四次審議稿,新公司法在公司財產權規...
荷蘭安樂死制度:法律框架、前沿爭議與借鑒意義
摘要:在荷蘭,安樂死是以患者自愿請求為前提,醫生根據法定要件評估判斷并完成生命終結操作的一種特定醫療處置。安樂死的合法化,其核心是醫生實施安樂死行為的“除罪化”,醫生在滿足法定六大要件,即“恰當履職標準”的情況下,可豁免于刑事定罪。為確保嚴格落實安樂死法定標準,荷蘭建立了以地區審查委員會為主體的專門監管機制,對安樂死個案進行事后審查,并與其他法律部門銜接聯動。荷蘭安樂死制度總體運行良好,社會認知度、認可...
數字經濟刑法保護中“數據信息”概念之提倡
摘要:“數據”是數字經濟時代的關鍵客體,數據刑法保護體系構建的前提是厘清數據的概念邊界。刑法保護的應當是數據信息,數據信息與數據不同,數據信息有價值而數據本身無價值。數據信息是以數據作為載體的對人有價值、有意義的內容,具有法律意義。數據信息所指向的法益能夠通過刑法規定的犯罪使其特定化、具體化,具有傳統價值屬性的數據信息可等價轉換為傳統保護法益,其他價值屬性的數據信息則可等價轉換為數據信息安全法益。應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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